1、首先,由
羁押中的罪嫌、被告及其
法定代理人士向公安机构
递交书面申请,申请
取保候审;
2、接着,由公安机关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核实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
3、若经审查同意取保候审,公安机关需报请上级领导审核,得到包括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人、检察院检察长以及人
民法院院长等在内的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签发正式的《
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执行
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罪嫌、被告要求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
保证义务;
(三)享有
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