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若对于返聘员工作出的解雇决定,是否享有经济
赔偿问题,目前普遍观点认为,如果该类合同被认定为
劳务合同范畴,那么聘用单位在决定结束与返聘人员之间的
劳动关系时,无需承担相应的经济
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因为非过失原因解聘无过失的
劳动者,其所提供的补偿标准应根据劳动者在所在公司的服务期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基本工资作为标准予以执行。
具体而言,即为按照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
离职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