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男方扣留女方证件一事,女方有多种方法予以应对并要求返还。
首先,女方有权选择
报警,寻求警方协助讨回证件。
此外,女方也可咨询并委托相关的专业
律师进行
代理案件的处理事务。
其次,女性若与男方的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则可提出向其本人
户籍所在地以及常居之所所属的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请求。
最后,如果男方在婚后带走
结婚证书并不愿意归还,女方仍可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只要前往民政机关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调取婚姻记录证明,同样足以证实婚姻关系之存在及有效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