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前所购置的房产,婚后所产生的租金应被视为夫妻之间的
共同财产。
然而,若夫妻二人之间已经签署并执行过明确的财产协议,将租金规定为婚后专属于某一方个人所有,则该笔收入并不构成
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依法应当由订立相关协议的那一方单独拥有。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
家庭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夫妻二人通过各种方式所取得的财富,以下几种物品均可视为他们的共同财产,并需公开划分和共有的财产清单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