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
法规之规定,虐待被
监护、照料之人罪行主要涵盖了针对那些
未成年人、老年人、患有疾病者以及残障人士等担任监护或照护角色的人群实施恶行,且
情节严重至极的行为。
在此基础上,对于此类行为,我们将视伤情轻重给予其长达三年以下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形式的惩治。
此外,对于牵涉此类案件的相关单位,我们亦将依法追究其是否存有责任之过错,并对其进行相应法定
罚金处罚,而对该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及其他重大
责任人的处分也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当以上系列行为同时与其他恶性事件勾连时,应以比较严峻的标准对此类罪犯行为进行定罪
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