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国,
非法拘禁罪所涉及的拘禁期限通常为二十四小时。
2.然而,也存在着可以超越二十四小时限制的情况:
即经过三次及以上的非法拘
禁行为,或在同一事件中拘禁了三个乃至更多的受害者;
在拘禁过程中采取了捆绑、殴打、
侮辱等人身
强制措施;
由于非法拘禁导致
受害人身心损伤如残疾、死亡或是精神障碍;
出于非法扣押
债务的目的,拘禁他人且满足以上任一情况;
以及身为司法工作人员而非法拘禁原本知晓自己冤屈事实的
当事人等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