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情况下,配偶一方并没有权利主张得到
损害赔偿。
这里所提及的损害赔偿,其基础必须建立在真正合法的婚姻之上,只有当存在着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婚姻关系时,这种
赔偿主张才有可能实现。
因此,对于希望缔
结婚姻的男女双方而言,他们必须亲自向
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申请进行登记。
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则会被给予登记,并且婚姻
登记机关将发放
结婚证书作为婚姻关系的确立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