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期限通常不得超越为期十二个自然月的合法限度。
然而,对于每一起具体案件而言,其定夺应视案件所需或酌情缩短。
无论如何,都需要遵守的是,取保候审这个类型的
强制措施是受到我国
刑事诉讼法严格规范并赋予其重要地位的五种方式之一,其本质上属于司法机关对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人身强制基准等级比较低的那类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