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刑事拘留的法定
羁押期限的规定为37天,但最长不得超过30天;
其次,对于
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为1至5天不等;
最后,
司法拘留的期限设定为15日及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
行政拘留一般的情况下最长不超过15天,这是一种制裁
违法行为的
行政处罚手段。
拘留措施主要是让对象接受临时性的保护性看管,由公安机关在紧急的实际状况中,根据相应法律规范行使权利,对需求进行调查的人员采取暂时性的扣押处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