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即
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罚金;
若涉及巨额款项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极其恶劣情况下,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罚金
刑罚。
对于涉及本罪规的单位,将对其进行罚款,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负有
直接责任的员工,按照上述相同法律条款予以惩戒和惩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