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之明文规定,职工在被留职察看期间遭遇
工伤事故或罹患
职业病之时,必须得到相应的保障和救济,即享有正常的
工伤待遇。
具体而言,在治疗
工伤方面,职工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于具有合法医疗服务资质的医院接受专业治疗;
如果情势危急,也可以选择就近的
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处理。
请各位同学记住,保护自身权益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