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欺诈罪的案件中,如果满足特定条件,便会给予被告人
缓刑的
处罚。
针对那些因
犯罪行为而被判处于
拘留期间或者三年内短期囚禁的罪犯,只要他们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权获得缓刑的宽大处理:
(1)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微;
(2)表现出真诚的忏悔之意;
(3)无法证实其存在再次进行
犯罪的潜在风险;
以及(4)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生活或居住的社区产生任何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