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欠债未清偿的情况并非法定
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也就是说,
欠债不还的行为本身并不属于需要
刑法介入调整的范围。
然而,当
债务人被法院判定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归还
债权人的欠款时,如若
债务方
逾期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就有可能构成
违法行为,即“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这种情形下,债务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等
刑事处分。
而对于
情节严重者,其
刑事处罚则更为严厉,包括三至七年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甚至可能导致坐牢的后果。《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