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及的问题——想要
离婚但男方坚决反对,这种情况下经过法律程序的干预最长期限可能在六个月之内得以解决。
然而,具体的处置期限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评估和判断。
当面临婚姻关系破裂时,一方坚持离婚意愿,唯一能够得到解决的途径便是寻求司法之力协助,即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
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首先尝试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处理,若夫妻之间的情感矛盾确实已经无法化解,法庭便会以调解无效为由予以正式的法律裁决,宣布允许离婚。
此外,如果经过人民法院的
一审判决,法庭已经明确驳回了离婚诉求,但是在随后的一年内,双方仍然继续维持
分居状态,那么在此之后,任何一方如果再提出离婚
诉讼请求,就必须得到法庭准许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