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起草
起诉状;
紧接着,准备进行
诉讼所需的各种
证据资料;
然后,依照法定程序向具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交已经精心编写好的起诉状及其所有证据材料;
最后等待法院做出是否正式受理案件的决断overlappingwiththeformerpartofthenextparagraph。
2.在进行上述操作之前,必须确保己方与对方之间存在合法且有效的婚姻关系;
其次,作为提
起诉讼的一方主体
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
再次,起诉方须拥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其与配偶之间的婚姻感情已彻底破裂,并且经过多次调解均无果的事实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