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赔偿事宜的标准设定如下:
首先,关于
医疗费用,通常情况下,应该依照主治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医药费、治疗费以及住院费等票据,或者根据病人的
病历记录以及医生的处方予以确认。
其次,关于
误工费用方面,如果受害者拥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的
赔偿金额将根据受害者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计算。
若受害者并未享有固定收入,或者受害者身份为个体工商户或专业
承包经营者,他们误工费的赔偿金额,我们会参考受害者之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结合当地同行业、
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进行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害者依法应对税务部门进行缴税义务,其赔偿金额将会以此项税单为准。
然后,关于伙食费用,这将会依据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的标准,按照受害者住院天数进行相应地补偿。
接着,关于
护理费用,如果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护理费的赔偿金额可以参考误工费的计算方式。
但若是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那护理费则可以按照本地居民平均生活费的标准进行补偿。
最后,关于
残疾赔偿金,它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进行计算的。
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伤者来说,年纪每增长一岁,赔偿年限将会随着减少;
而在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伤者,其赔偿年限将被限制在五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