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
拖欠债务且未能偿还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方有义务承担支付
律师费用的责任。
欠款不还无疑构成了一种
违约行为,因此,
债权人有权向违约方追究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主要涉及到要求继续履约以及对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的两个方面。
在确定实际
赔偿金额时,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还需计入间接性的因违约引发的损失。
其中,律师费用便可以归属为间接性损失范畴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