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
除非存在着无法进行通知或者可能因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内容而产生通知书会对案件侦查有所阻碍的情况,否则应当在
被拘留者被拘留之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通知到其被拘留者的家人。
当那种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到被拘留者的家人。
在被拘留者被拘留之后,应当立即将他们送往看守所进行
羁押,预计最长时间不可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非出现了无法进行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内容而产生通知书会影响到案件侦查的情况外,否则应当在被拘留者被拘留之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通知到其被拘留者的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
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
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