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发生子女未尽孝道,未能向其父母支付相应
赡养费的情况,作为被救助的一方,即需要
赡养的父母,有权力以自身的名义发起
诉讼程序,要求那些未尽到
赡养义务的子女实施其职责。
在这样的案例中,原告方应该由需要法律援助的父母担任,而其他子女则享有作为原告
代理人参与
诉讼的合法权利。
倘若子女未能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面临无法自力更生的年迈父母,他们具有请求子女实际支付赡养费的正当权力。
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在无力自我维持生活又生活困苦时,有权利寻求法律援助。
根据我国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女除了负担起物质上的赡养义务外,还必须履行给予老人生活上关怀和情感上支持的任务,满足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特殊需求,切实照顾好老人的日常生活。
其中,将承担赡养义务的主体延伸至所有法定的
赡养人,包括子女以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人群,并规定了赡养人的配偶也负有协助完成赡养义务的责任。
此外,立法者更进一步强调了赡养人对生活困难和身患疾病的老年人的义务,要求他们主动为老年人治疗和护理提供资金与时间,即使是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也应提供必要的
医疗费用。
对于缺乏自主行动能力的老年人,赡养人必须担负起照料的责任,如果不能亲自执行这项工作,他们可以依照老年人的意愿
委派其他人或者寻求养老院等社会服务体系的帮助。《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