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将会在介于十至二十个工作日内得出,然而,这个具体的时限可能会因房地产评估机构考虑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动。
2.对于
拆迁补偿评估报告的有效性时长,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其期限是一年。
若对评估结果存在疑问,请务必向相关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递交书面的复核评估申请,且此机构也必须将复核结果以
书面形式通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或者将其公示,这些均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律依据。
在拆迁补偿方面,可以按照土地的性质划分为国有土地上的
房屋拆迁补偿以及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这两大类。
至于房屋的
赔偿标准,则是根据我过现有法律及实际情况来制定的。
譬如,对于城市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拆迁,其具体的补偿数额将是以
房屋所有权证书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以及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又比如,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完成的房屋拆迁,那么它的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就将是以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是建设用地
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作为参照计算出来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
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