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法领域内,对于
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标准,有明确规定。
具体而言,即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以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和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情形,应当依据其数额程度,分别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及“
数额特别巨大”3个档次。
对于
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现象,可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在各种
犯罪类型中,构成
盗窃罪无疑是最为常见且重要的一类,此类
犯罪通常采用秘密方式
窃取他人财物,而不论其数量多少,达到了一定数额即可构成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盗窃罪的,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般而言,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等严厉惩罚,同时还面临着罚款或
罚金的双重
处罚。
此外,盗窃分子所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若为公私财物,则以
受害人遭受的损失为准,数额大小直接影响罪犯的
刑罚等级。
在
量刑方面,刑法做出了详细规定。
个体盗贼盗窃公私财物所达到的“数额较大”范畴,以1000至3000元为起始点,此类情况下,犯罪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
刑事惩戒,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罚金的惩罚。
至于个人盗窃的公私财物达到“数额巨大”标准时,则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作为起点,对应于此种状况,通常会给予三年以上但小于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需缴纳罚金;
如果涉及的数额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级别,那么起点便是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衡量标准,罪犯将会受到十年以上甚至更严重的判决。
根据上述规定,被告人无论所涉的财物价值多少,一旦触及上述法律红线,都必将面临严重的
法律制裁。《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
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