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帮信”(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罪行,
涉案金额高达3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通常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附加
罚金刑罚。
若涉及到
单位犯罪情况,则应对单位进行罚金制裁,并依据相关
法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主要责任人进行相应
处罚。
我们在此提及的“
帮信罪”,通常特指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
罪名。
该罪行是指自然人或单位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且
情节严重者。
关于“帮信罪”的构成要素,具体如下:
首先,从主体层面来看,本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亦或是单位;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本罪的主观心态应为故意,即明确知晓自身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将会对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产生负面影响,但仍抱有希望或放任此类
危害后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再次,从客体层面来看,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最后,从客观层面来看,本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为:
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者。《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