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酗酒事故导致他人受到
轻微伤害,则需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贴费与
误工费。
其中,关于医疗费部分,应依据
医疗机构所开出的医药费及住院费收款凭据,并结合
病历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相关文件进行准确核算。
关于误工费部分,需要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与收入情况来合理评定。
而护理费部分,则需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这三个因素,按照比例综合考虑。
至于交通费部分,则是根据
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由于就医或转院治疗所产生的确切费用来计算。
最后,住院伙食补贴费也可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估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