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夫妻间的
债务可视为单方面的债务:
首先,起于夫妻某一成员
结婚前发生的债务。
其次,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内,某一方独自以自己的姓名背负的债务也是如此。
继续,如果一方在未经伴侣的许可之下,用于自我中心的目的,并且该收入并没有被用于共同的生活,那么该类债务亦归属为单方面的债务。
接下来,如果是由于某个成员滥用个人费用而产生的债务,同样将认定为单方面的债务。
最后,如果双方个人之间存在有默契的规定,即由某一方单独负责偿还的债务,同样可以归类为单方面的债务。
此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由某一方独自承担的债务,也应当被纳入单方面的债务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