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欠款的诉讼时效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其期限为三年。
即,在法定时间内有人向人
民法院申请法律保护,要求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时,所适用的期限为三年。
2、具体来说,从全权人士知道或应当得知自身的权利遭受了损失以及负有责任的义务方那时开始,
诉讼时效期间就可依法计算产生。
3、然而,如果自全权人士权益受损的那一刻算起,经过了逾越二十年的时间,那么此等情形下,各法院将不再提供司法保护。
当然,在某些特别的情况下(比如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允许的情况),即使长达数十年之久,只要全权人士提出申请,仍然可能得到法院批准予以延长司法保护的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