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正程序确立的房地
产权益通常情况下不允许反悔。
假设房地产已经按照既定流程进行了处置,那么此时再想反悔已无可能;
而在房产尚未处置或正处于
诉讼过程中的情况下,
当事人若有意改变主意,则可将相关争议提交至法院,由法官作出裁决。
然而,当公证一方能够提供充足
证据来证明协议内容并非其真正意愿的反映,或者该协议的签订存在着
胁迫、
欺诈、显失公平之类的不当情节时,他们仍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
申诉,请求认定该协议属无效之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