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转账记录而无
借条者,仍可依法向法庭
提出诉讼。
但是,倘若被告做出否认的回应,则原告必须提供更为充分且有力的依据以证实其的确存在借贷
法律关系。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条款,原告在向法院提交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
申诉材料时,应包括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据以及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真实存在的相关
证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