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驾人员离去之后,倘若车主因
醉酒驾车而被有关部门察觉,将会面临严厉的
法律制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与第四款的明文规定,驾驶员在醉酒状态下
驾驶机动车辆者,将由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强制其清醒过来,同时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涉及
犯罪行为的
当事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并且,在五年之内不能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那些
醉酒驾驶运营性质
机动车辆的驾驶员而言,他们同样需要接受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的约束直至清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在此基础之上,十年内不得再次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再从事任何形式的运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明确规定,在道路上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者,将面临
拘役以及
罚金的
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
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