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时聘请
律师所涉及的费用问题,这通常须视乎案涉财产情况而定。
倘若并未涉及到财产
纠纷,则可采取计时收费方式。
按照政府颁布的相关指导价格规范,无财产争议类普通
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以6千元至10万元区间内进行自由协商。
相反,如涉及到
财产分割,则可以按照标的物额比例进行收费。
至于
律师服务费的具体金额,通常是由
当事人和律师共同商议决定的,但是,此项费用的制定必须遵循政府的指导价格原则。
计时收费方面:
(1)针对无财产争议案件:
包括普通的民事、经济以及
行政案件在内,若无需处理财产事宜,则应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办理工作所需耗费的时间等因素,在6千元至10万元之间自由协商收费额度;
对于发生在外地且不涉及财产问题的民事、经济以及行政案件,
代理费用不得低于20000元人民币;
(2)法律文书撰写、修改和审查:
针对各类法律文书,例如代为撰写、修改以及审查等,应根据法律文书的类型、困难度以及办理工作所需耗费的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的收费应在600元至2000元之间进行自由协商收取;
(3)律师见证服务:
同样应按照法律文书的类型、所需的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的收费应在2000元至10000元之间进行自由协商;
(4)代办公证事项:
由于不同代办公证任务的难度各异,因此收费标准也应当在1500元至3000元之间进行自由协商;
(5)
律师函和法律意见书:
若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者法律意见书,那么收费应根据相关事务的难度、使用目的以及办理工作所需耗费的时间等因素进行协商,每份文书的收费应当在1500元至20000元之间进行协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
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
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
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
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
抚恤金、
救济金、工伤
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
刑事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
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
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