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相关
法规规定,
行为人若实施了擅自搜查他人身体及住宅、或者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住宅的
违法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
而对于
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触犯本罪的情况,则应依法予以
从重处罚。
2、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
犯罪主体身份认定,该罪的
适用范围相当广泛,任何可能承担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在主观心态上,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行为人通常表现出明显的故意性。
然而,对于该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部分学者主张该罪侵犯的是
居住权,另有部分学者则坚持认为该罪侵犯的是住宅安宁权,目前支持后者观点的人数较多。
人身权作为公民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之一,而住宅安宁权作为人身权的附属权利,仅限于住宅内的成员享有。
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特别是住宅的安宁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其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私生活自由与安宁,因为家庭是私人生活的重要载体,是公民最为安全、最为隐蔽、最为独立的生活场所,同时也是公民隐私权、
财产权以及其他各项权利和自由的象征。
住宅安宁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住宅及其个人生活不受外界侵扰的人格权,具体涵盖了
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以及私人领域的占有权等多个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