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眼睛
工伤的鉴定方面,其标准主要包括两个维度;
其次,对于不同程度的伤害情况,我们将依据
工伤保险基金的具体政策进行相应的补偿和援助:
当员工因工遭受眼部
伤残时,应根据其
伤残级别向其发放一次性的伤残
补助金,其中规定的标准如下:
眼角膜损伤程度达到一级者可获得24个月的个人
工资作为补助;
眼角膜损伤程度达到二级者可获得22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补助;
眼角膜损伤程度达到三级者可获得20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补助;
眼角膜损伤程度达到四级者可获得18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补助。
另外,对于一些重度眼部伤残的职工,他们还可以每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定的
伤残津贴,该津贴的发放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眼角膜损伤程度达到一级者可获得按其本人工资90%比例的津贴;
眼角膜损伤程度达到二级者可获得按其本人工资85%比例的津贴;
眼角膜损伤程度达到三级者可获得按其本人工资80%比例的津贴;
眼角膜损伤程度达到四级者可获得按其本人工资75%比例的津贴。
然而,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数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工伤保险基金将会负责补足两者之间的差距。《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
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并
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