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未具备书面
欠条的情况下他人
拖欠债务问题,当事双方可尝试进行友好谈判,请求对方就债务事宜开具正式欠条;
或者根据合法途径搜集相关
证据,以证明债务双方间的借贷违约
法律关系,如借据、收据等具有
法律效力的
债权凭证,以及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往来、即时通讯记录及银行转账信息在内的各项证据资料。
2、当出借方决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民间借贷纠纷时,其必须提交借据、收据、欠条等能够直接反映借款事实的债权凭证,同时还需提供其他能有效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实际存在的辅助性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债权人可以请求
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