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借贷纠纷中,我们需要充分准备诸如
借款协议、收据、
拖欠货款的声明、支付款项的
证据等等关键证据,并且在向法院提出
诉讼时,必须
递交详细的
起诉申请书以及相关人员的
身份证明文件。
待人
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我们需要耐心等待
法院开庭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公布且生效之后,我们要密切关注
债务方是否如期履行其还款义务。
若对方未能按时履行,我们有权要求人民法院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此外,如果我们希望在提起诉讼之前
申请财产保全或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那么我们需要提供被保全财产的具体存放位置、数量和价值信息,同时还需提供银行存款的开户行及账号等重要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