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政府行政或职位身份的人员,若其未经授权便进行公开或泄露各类公民的个人相关信息,则必将踩踏到法律底线——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种不可宽恕之
罪名。
其次,根据相关国家规章制度的明文规定,如果此类人员恶意向他人贩售或擅自提供广大公民
个人信息,无论情节是否严重,都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同时还必须接受
罚金的惩罚;
然而,若是情节极端恶劣者,刑期将会被延长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此外,对于那些在职务进行或服务提供的过程中所获取到的公民个人信息,若被用于出售或未经许可提供给其他人,则必将按照前面所述的规定从重处理。
最后,如果有人通过
盗窃或任何其他非法手段来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也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受到相应程度的
处罚,这项工作主要是由邮政工作人员执行。
若是实施了前项规定中的行为,同时还获得了财产利益的话,他们将因触犯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而被认定为
犯罪并遭受严厉的
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