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仅需向涉及此项交易影响力的
债务人传达相应信息便能完成。
债权转让的术语为“债权让渡”,其定义是,在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不变的基础上实现的合同权限转让活动。
债权人通过制定相关的
债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交由第三方承担。
当债权人将所有债权都转交给第三方时,则意味着第三方将会成为了原合同中新的债权人,原
合同当事人因此丧失了这部分原来享有地权利。
倘若债权人只是将部分债权交予第三人,那么第三方会基于此成为原合同中的新债权人,参与到原合同的义务履行过程中,形成一个全新的债权人占比。《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
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