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
律师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自由定价机制。
当事人与
律师在商议及协作过程中,可各自就具体收费金额达成共识。
关于
代理案件所需支付的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所述:
(1)契约型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不同审判阶段设定。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收费模式:
a.单项收费模式——按照请求标的物的数额向当事人收取固
定金额,金额范围为每件30,000元至15,000元之间;
b.比例收费模式——依照请求标的物的人民币价值计算费用,具体算法为若当前请求标的物价值低于或等于100,000元(包含100,000元在内),则收取费用的10%;
如果当前请求标的物价值在100,000元至1000,000元之间(包含1000,000元在内),则收取费用的6%;
倘若当前请求标的物价值超过1000,000元以上,则收取费用的4%。
上述比例收费中,每次收费的最小额度不得少于3,000元。
(2)对于再审或
申诉案件,将适用与审判阶段相同的收费模式和付费标准来收取律师服务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