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雇主,为了确保申请过程准确无误,以下是我们为您提供的详细步骤指南:
1.提供由当地劳动
行政部门签发的
工伤认定通知(需要注意的是,此文件必须为原件)以及工伤
伤残程度鉴定表。
在照片一栏中,请务必粘贴上申请人免冠近照且须将照片单独附上备用。
2.请提交申请所需的全部伤病情材料,其中材料原件复印后须经医院盖章以作确认。
这些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入院时的急诊
病历、住院期间的病案记录、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手册以及病情诊断证明书(该证明应在申报前的最后两个月内开出)等。
3.同时,还需附上申请人本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一起提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
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