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揭晓
起诉程序初期。
在此阶段,原告诉诸于世的是撰写
起诉状,并将其
递交至具有
管辖权限的法院。
2.进入受理程序阶段。
在此阶段,法院将对提出的起诉进行详尽审查,对于切合法律规定的
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将做出准予受理的裁决。
反之,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轻则可能会拒绝受理,严重时更会做出驳回状告的裁定。
3.审理前的精心预备阶段。
在此阶段,首要任务便是各种
诉讼文书的制订与发放,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法院将会组织
合议庭成员,并向作为被告的被告人送达全套起诉状副本;
(2)被告人在此之后,需向法院全数提交
答辩状及相关材料,法院在此基础上,再次向原告开具答辩状副本;
(3)此外,法院也将为整个诉讼过程做足其他各方面的充分准备工作。
4.步入
公开审理阶段。
此阶段的核心焦点集中在法庭调查以及法庭辩论两大环节。
法庭的审理方式既可以选择公开审理模式,也可选择书面审理模式,无需
当事人亲临现场。
5.决策审判阶段。
经过严格审核,庭审法庭已完全掌握现有的事实情况,据此法庭有权作出法律所赋予的判决。
6.执行结束阶段。
最终的判决结果公布之后,倘若各方在法定的期限内均未提起上诉,那么判决自动生效,当事人即可依据判决结果向人
民法院
申请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