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拘禁行为所对应的
刑法量刑,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对于任何形式的非法禁锢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行为,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等
刑事责任;
其次,当该
违法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严
重伤害的情况时,除了原有的
刑罚之外,还将被判处更高程度的刑事责任,即3至10年的有期徒刑。
同时,非法拘
禁行为如果涉及到对受害者进行殴打、
侮辱等恶劣行径,则会
加重处罚力度。
同样,无论是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只要在行为中对人造成了重伤乃至死亡的结果,那么罪犯将会面临更严厉的惩罚,最严重可达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另外,如果是为了索取
债务而非法地扣押、拘禁他人,其所面临的法律后果也同样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来自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只要实施了前面提到的三项罪行中的任意一项,就必须按照最高标准进行严格惩罚。
然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惩罚却有特殊性,他们的
犯罪行为将比普通人群更为严苛处置,甚至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刑期和相应的
附加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