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归案之后若存在检举或揭发他人
犯罪行为等现象,可视为具有
立功之效,然而具备
重大立功性质的情形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有效阻止了他人实施重大
犯罪活动;
其次,能向司法机关提供关于监狱内以及监狱外的重大犯罪活动的真实信息,并且经过查证属实;
再者,能够展现出创新性思维并完成发明创造或者实现重大技术革新;
再次,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勇于自我牺牲去救助他人,投入到天灾或
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之中,有突出的贡献表现;
此外,为维护国家和区域稳定,对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
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
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