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位
担保人同时受到
诉讼指控时,法院将依据
担保契约中详细明确的规定来加以处置;
倘若在未经明文规定的情形下,保
证人必须对其所提供的
债务承担无条件的
连带责任。
若同一笔
债务由两名以上的保证人共同承担,则各保证人应根据他们各自签署的
保证合同约定的份额来分担相应的
保证责任。
如未对此存在明确约定,这些保证人此刻便需承担无条件的连带责任,
债权人可随意要求其中某位保证人负责承担整个担保义务的履行,每位保证人均须尽全力担保全部债权能够得到有效实现。
对于已履行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而言,他们有权向债权方
追讨,也能请求其他
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按比例偿还其应该承担的份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
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