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诈骗行为的案件而言,从进入执行阶段直至最终判决以及退赔的全程通常耗时约为五个月左右的时间。
具体来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64条)中的明确规定,任何涉及侵害他人权益的
犯罪者的
违法所得物资,均应受到相应的追缴或
责令退赔;
同时,因
犯罪行为导致
被害人经济受损的合法财产也应立即得到归还;
那些属于
违禁物品及用于犯罪行为的
个人财产更应该予以没收。
所有收缴的物品和
罚金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上交至国家国库,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或自行处理。
其次,依据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分子通过
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现象,人民法院则应依照法律予以追缴或是责令退赔。
在被追缴和退赔的过程中,人民法院能够将此情形作为衡量
量刑轻重的重要因素予以考量。《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