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子女无法对父母的财富进行分割,因为这正是父母共同拥有的财务,而非简单地归子女所有,因此父母有权自由掌控这些资产,无需得到子女的干预或分配。
在特殊情况下,若涉及到的财产为父母的个性化资产,那么父母本身便有完全的处置权,无论分配与否都将由他们自行决定,而作为子女,我们确实没有资格参与分割这样的财富,否则将会被视为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做法。
当谈到家庭集体所有的财富时,所有的成员都可以提出分配请求,但在此之前需要全员达成共识与协商,从而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财富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