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在使用
信用卡透支消费后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偿还该款项,则视为违反了相关合同约定,银行有权请求持卡人归还其所欠本金额目及相应的
逾期利息、
滞纳金和惩罚性加收费用(如超额占用费用)等。
倘若银行决定向法院提
起诉讼且最终
胜诉的话,那么持卡人除需要面临需偿还上述款项外,还须承担
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法律费用。
此外,若持卡人存在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并且在
逾期未还款的情况下,已经构成了
信用卡诈骗罪,那么他将不得不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当逾期金额超过10,000元人民币时,经过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且时间间隔超过三个月仍未得到有效偿还,便可能被认定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最后,逾期不还款的行为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无疑会对持卡人未来
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带来诸多不便与困扰。《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