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关于医疗责任鉴定的申请方式,是允许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单独申请的。
当
医疗事故纠纷发生时,如果患者或其家人并不希望与
医疗机构展开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愿配合进行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患者或其家人可以采取单方面的行动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这一过程需要以
书面形式进行。
申请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
个人信息、背景情况、具体请求以及详细的理由陈述。
至于书面申请的内容,我们也做出了详尽的规划,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格式化的表格或简单的意愿表现,而是进一步细化到对鉴定的事件描述以及对于鉴定结果的需求、
申辩等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
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
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