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特定情况下,
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减少甚至不分配任何财产份额:
若夫妻中的一方通过隐瞒、转移、出售、破坏、滥用或浪费
共有财产,以及通过虚构夫妻间
共同债务的方式来试图
非法占有另一方财产时。
财产分割方面,如果双方选择
协议离婚,其中一方主动承诺放弃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并将这些财产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话;
或者当一方存在故意隐藏、转移、出售、破坏等不当行为时,也可能导致不进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