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
法规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有违抗性地排放、倾泻或是处理含有放射性废弃物、传染病病原体的废弃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等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的行为,都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且还要同时处以
罚金。
若其所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者,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戒,即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
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
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