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恶意贷款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进行深入细致地剖析和判断。
如果在涉及到恶意贷款后的
拖欠款项事宜上,那么这个问题便会归结为
民事纠纷的范畴,并需按照相应的程序向法院提
起诉讼以解决争端。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恶意贷款的行为已经触犯了
刑事法律
法规,那么这将会构成
贷款诈骗罪。
关于贷款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我们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规定的内容: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且
数额较大的行为。
具体而言,该
罪名的
立案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编造
虚假的引进资金、项目等理由;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4)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为
担保,或者超过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以及(5)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诈
骗贷款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