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顾名思义,是劳资关系主体之间确立劳务
雇佣关系并明晰各项权益及义务之约定书。
凡欲构建合法工事关系者,都应在正式成立
劳务关系之际,签署劳动合同。
其中,用人单位如未能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
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距离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未签定的,即须向每一位下属员工每月额外支付其
工资总额的两倍。
在此,有不少人士会误以为所谓的"
双倍工资"便是指工资总金额翻倍,然而实际上,此项"双倍工资"仅针对劳动者每月实际领取的工资而言,已发出的款项需进行相应扣减。
通常情况下,在主张另外一倍
赔偿时,皆应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为基础加以计算。
若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那么
双倍赔偿的具体运算公式便为:
月平均工资乘以
未签订劳动合同月份数再乘以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