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业主维权事宜,可参考以下六种有效途径:
首先是与开发商进行直接沟通与交涉,试图以和解协商之方式解决
纠纷;
其次,
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再次,业主可寻求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
申诉求助;
若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可依据之前签订的
合同条款申请仲裁;
最后,若上述途径皆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则业主还可以诉诸于法律,通过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基础上,如果前述方法均行不通,业主也不必放弃希望,可以尝试寻求相关媒体进行曝光,借助舆论的强大力量推动维权进程。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
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
赔偿额计算方法,
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
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